初中时,我的外语是班上最差劲的,老师对我失去了信心。她要求我在外语课上只要不影响课堂纪律她就不干涉我的自由,随便我干什么都可以。
我上初中三年级时,一天下午上外语课,我在下面拿出从家里偷出来的白酒和酒杯。一个人自斟自饮好不快乐!也许是我喝的太高兴了,我提着酒瓶拿着酒杯走上了讲台。我倒了满满一杯酒递给年轻的女老师,还说:“老师您辛苦了,学生我先敬您一杯!”老师叫我滚下去,我还对老师说:“老师您太不给学生面子了”教室里一阵哄堂大笑。。。。。。
后来我为我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回家先被父亲一阵狂殴。再就是外语老师说我的行为是对她的侮辱,要求学校开除我,如果学校不开除我的话她就不再给学生们上课。
经过父母去学校说情和自己再三保证后,学校作出了开除我的学籍但留学校察看的决定。从此,我作为一个旁听生在学校上课。
这件事我当时也没觉得会如此严重,我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