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有劝合不劝离的古训,但也要具体分是什么情况。像楼主的朋友这样,以我的看法还是早点离了算了,毕竟这样下去带来的是无尽的痛苦。从楼主的问题看,女方应该是铁了心的,要是顾及家庭和孩子的话也不会坚持到现在。说不好听的,说不定这孩子是谁的还不确定呢。总觉得这个女的不太道德,你婚前再怎么疯再怎么烂都是可以原谅的,毕竟是没有合约在身。结婚证说白了就是一张契约,既然她违背了契约而且还死不改悔,这样的人也没有必要珍惜。还是那句话早离早好,晚离更会增加痛苦。常言不是说吗,长痛不如短痛,我想你的朋友一定要果断,痛苦总是会过去的,没准还会找到更好的,为什么非要在这棵歪脖树上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