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战俘基本上有四种方式:一本人战场胆怯被俘或者投诚的行为.二自己受伤在无自我了断能力的时候被俘.三被敌方侦察部队抓去,准备获得情报的.四战败被俘.第一种情况可以说他是罪人被敌方怎么虐待我认为都不过分,毕竟有句名言;战场上只有不怕死的人才配活着。第二种情况,情有可原。第三种情况,是自己疏忽也就是没有做到军人的本分所以也不为光彩,如果被俘后向敌方交代自己部队的情报可事为第一种情况。如宁死不屈可以叫做恪首自己作为军人的本分。第四种情况战败被俘也分为两种情况(1)一场战争结束整体投降。(2)一次战役被敌方俘获。第(1)种被俘可以叫做执行命令作为军人已经履行完自己的职责无话可说.第(2)种视前三种解释。但作为曾经参过军的我认为军人无论如何情况也不能被俘,当战俘的军人不配在作为军人。至于有些回复中提到的中国共产党政府和前国民党政府释放的战俘,大部分是属于日本政府投降的有地位的高级军官或有战争中某一地域有影响的日本军人,他们被判刑已经为战争赎罪过了不必大势渲染,想一想被政府释放的日本战俘有几个士兵啊?而低级军官和士兵在战争中被俘不投降有几个有好下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