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破坏军婚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书认定:被害人陈强(化名)系现役军人,与王洁(化名)于2019年9月依法登记结婚。被告人周某某和王洁于2019年11月结识,交往期间,周某某明知王洁已结婚,且丈夫是现役军人。2020年5月5日起,周某某和王洁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周某某在陈强和王洁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某公寓楼的家中与王洁同居,直至案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被告人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点评:从古至今从军者都是为了保家卫国的实名在条件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外风餐露宿,为了就是保证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和不被侵犯,先不说苦不苦吧,就这精神都应该敬仰吧,还居然真的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这种事情,真是不怕死。估计这哥们真的出来了也不会有啥好果子,
还有女人如果受不住寂寞就不要选择当军嫂,军嫂不是杀人都能当的了的
[ 本帖最后由 za15074507 于 2020-12-29 17:33(GMT+8) 编辑 ]